【48812】关于网络反映靖边县供电分公司城郊供电所【违规收费】有关查询状况阐明

时间: 2024-04-30 23:45:07 |   作者: 科研示范

  原标题:关于网络反映靖边县供电分公司城郊供电所【违规收费】有关查询状况阐明

  近来,网络反映靖边县供电分公司城郊供电地点农网改造以及变压器修理、预防性实验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收费问题。我公司敏捷建立以分担副局长为组长,基建部、商场营销部、出产技术部、财务部、办公室担任人为成员的专项查询组赴现场核实了解状况,现将有关状况回复如下:

  一、靖边县电力局农网改造、装置更换新电表过程中没有收取费用;新增用户电表由自己购买,供电所只收取进户线元,严厉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收费的告诉》榆政价发(2009)99号文件和《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靖边县“十三五”期间施行新一轮乡村电网改造晋级工程有关问题的批复》靖政函(2016)159号文件履行,因为供电所不具备开具发票资质,所以由供电所先开具收款收据,由供电所附名单一致上交靖边县当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一致的发票,一起由供电所告诉用户要正式发票的在工程公司交换。其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依据用户反映城郊供电所收取合同签定工本费,我公司在2016年8月接到用户投诉后,立即对用户反映问题做出具体的查询,状况为城郊供电地点新增用户上户时,收取137户每户20元合同工本费,我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对城郊供电所所长李向岐进行诫勉说话,已责成城郊供电所交还所收取的每户20元合同工本费。

  三、关于变压器的预防性实验以及修理费用,我公司严厉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收费的告诉》榆政价发(2009)99号文件履行,用户可自行挑选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做定时实验,并未强制要求用户必须在我单位每年进行预防性实验。(收费规范为:变压器预防性实验1068元,避雷器预防性实验1206元。)。

  四、关于高伙场村乡民反映的刁难用户问题,一是北大街、高伙场村、新伙场村、胡伙场村归于城乡结合部,专变用户有12台区,均存在向周围用户转供电,在转供电过程中私自向转供电用户收取每户2000-5000元的接电费,且每度电费高达一元左右且电压低,加剧农民担负。二是近年来北大街、高伙场村、新伙场村、胡伙场村用户强烈要求张家畔街道办事处与电力局施行电网改造,实在减轻电费担负,进步供电质量。三是北大街四柏树支线供电规模变压器装置及线路零乱,存在比较大安全危险危险且供电质量较差,我公司按照《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城市管理会集整治作业施行方案的告诉》靖政办发(2018)10号文件及《关于整治城市“蜘蛛网”线路的会议纪要》政府办第4次会议专题纪要要求,积极向上争夺资金,新建10kV线kV线km,撤除部分杂乱线台公网变压器,有用提升了安全水平,进步了电压质量与供电可靠性,用户自上一年我公司接收后履行居民生活电价0.49元。